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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颗粒发表评论(0)编辑词条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50286
【中文名称】 布洛芬颗粒
【产品英文名称】 Ibuprofen Granules
【生产企业】哈药集团哈尔滨中药三厂
【功效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化学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本品口服吸收迅速


【药物相互作用】

1 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副作用并可能导致溃疡
2 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 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 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症】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产品规格】

0.2g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4~8岁儿童一次0.5包;8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贮藏方法】

密封保存。


【注意事项】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 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 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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